备保护和主保护合为一套保护装置,采用远后备方式。10kV线路一般应装设两段式电流保护,不带时限的电流速断保护和带时限的过流保护。当过流保护的时限为0.5-0.7s,且没有保护配合上的要求时,可只装过流保护。当采用两段式电流保护,瞬时电流速断保护不能满足选择性动作时,应装设限时电流速断保护。2、对于带电抗器的线路,由于断路器遮断容量的限制,不应装设电流速断保护,而应由母线保护或其它保护切除电抗器前的故障。一般在电抗器后短路时,母线的残余电压很高,能够保证系统非故障部分的连续运行。故采用简单的过流保护就可以满足要求。3、对于连接发电厂母线和另一电源的电压为10kV的单回线,应装设带方向或不带方向的电流速断保护和过流保护。若选择性、灵敏度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下列保护方式:(1)对于短线路,其长度为1~2km时,可以采用纵联差动保护。(2)并联的电缆线路,用横联差动保护作为主保护,带方向或不带方向的电流保护作为后备保护。(3)对于并列运行的平行线路,采用横联电流差动保护作主保护,带方向或不带方向的电流保护作后备保护。4、10kV分段母线应配置的继电保护。对于不并列运行的分段母线,在分段断路器处应装设电流速断保护,但只在断路器合闸的瞬间投入,合闸后自动解除;另外装设过流保护。如采用的是反时限过流保护时,其瞬动部分应解除;对于负荷等级较低的配电所可不装设保护。对于10kV复杂结构线路(闭合的环形电路等),为了简化保护,可采用故障时先将网络自动解列而后恢复的方法。对于不宜解列的线路,可采用纵差、横差等保护。5、10kV配电变压器应配置的继电保护。(1)当配电变压器容量小于400kVA时,一般采用高压熔断器保护。(2)当配电变压器容量为400~630kVA,高压侧采用断路器时,应装设过流保护,而当过流保护时限大于0.5s时,还应装设电流速断保护。对于车间内油浸式配电变压器还应装设气体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