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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变倒送电措施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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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使 B 分支两电源并列运行。 9.4.9 利用并列运行后产生的环流, 检查# 1 主变差动、发变组差动及厂高变差动及其它各组电流回路的正确性。 9.4.10 经检查正确后,投入#1 主变差动、发变组差动及厂高变差动保护压板。 9.5 高压厂用电源切换试验 9.5.1 按电厂提供的厂用电源切换方式,分别进行正常切换、事故切换、不正常切换等试验。 9.5.2 切换试验结束后,恢复厂用电源系统。 9.6 系统恢复各项调试工作完成后,将系统恢复为试验前运行方式,一号主变压器和高压厂用变压器带电运行 24 小时。 10 职责分工按照部颁新《启规》(1996 年版) 有关规定,各方职责如下: 10.1 安装单位: 10 .1.1 成立受电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受电的统一指挥工作。 10 .1.2 负责组织对受电系统进行全面联合大检查。 10 .1.3 负责试运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消缺工作。 10.1.4 准备必要的检修工具及材料。 10 .1.5 配合调试单位进行受电系统的调试工作。 10.2 运行单位: 10 .2.1 负责受电系统试运中的启停、运行调整及事故处理。 10.2.2 负责提供发变组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值。 10 .2. 3 负责有关受电系统及设备的挂牌工作。 10 .2. 4 准备运行的规程、工具、和记录报表等。 10.2.5 负责试运中的巡检及正常维护工作。 10.2 .6 负责已投入运行设备的操作。 10.2.7 值长负责受电期间有关与调度联系事宜。 10 .3 调试单位: 10 .3.1 负责受电措施的编制工作,并对有关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10 .3.2 参加受电前应具备的条件的检查、确认工作。 10.3.3 准备有关测试用仪器、仪表及工具。 10 .3.4 负责受电系统调试的指挥工作。 10 .3. 5 负责试验数据的记录及整理工作。 10.3.6 编写调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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