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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若干技术措施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5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级、耐久性和工作性能进行设计,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选用外加剂时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工艺及气候条件,结合混凝土的材料性能、配合比以及对水泥的适应性等因素,控制掺合料的总掺量。(2 )使用单种掺合料时,掺合料与水泥比例不得超过 1:4 (大体积混凝土掺合料与水泥比例不得超过 1:2 ); 使用多种掺合料时, 掺合料与水泥比例不得超过 1:3 ( 大体积混凝土掺合料与水泥比例不得超过 1:1.5 )。当水泥中混合材掺量在 20% 以上时, 混合材超出部分应计入掺合料掺量。使用( 2 )款规定外其他品种掺合料,或掺合料掺量超过前一条款规定允许范围的,企业或分厂( 分站) 应事先取得需方的书面同意, 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相应的混凝土构件实体强度按检验批进行鉴定, 并将鉴定情况书面报告需方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 、拌制混凝土用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 JGJ63 的要求,严禁把清洗设备外观回收的水用于拌制混凝土。 4 、当混凝土构件既是防水混凝土又是大体积混凝土时,在保证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等级达到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宜从大体积混凝土角度考虑胶凝材料用量。 3.2 地下室顶板 3.2.1 设计要求 1 、地下室顶板厚度应不小于 180mm ,采用双层双向配筋,钢筋间距不大于 150mm 。 2 、地下室顶板内严禁水平埋设给排水管。 3、当有管道穿越地下室顶板时, 应采用套管, 套管与管道之间环缝间隙宜为 10~ 15mm , 顶部高出装饰地面 20mm ,卫生间或潮湿场所高出装饰面 50mm 。 3.2.2 施工要求 1 、混凝土顶板养护不得少于 14 天,当处于暴晒环境中时,其混凝土应保持 28 天的湿润状态。 2、地下室顶板最早加荷时间应经计算确定, 但不得早于楼板混凝土浇筑完毕后 72 小时。当掺缓凝剂或气温低于 15℃时,应适当延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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