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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宗教活动承诺书3篇.doc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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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留胡须情况要及时上报。六、禁止在伊斯兰斋月期间封斋。七、以上承诺书要求教职工确认了解并保证遵守。承诺人( 责任人): 20xx 年x月x日不参与宗教活动承诺书篇三: 根据乌苏市第四小学传达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文件,开展“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主题活动要求, 为了能使广大师生进一步认清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和本质, 自觉抵制并能够做到主动检举揭发非法宗教活动, 特制订班级及各任课教师公开承诺及责任书如下: 一、牢记党中央明确提出的“当前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这一重要论断。二、班级学生及老师要强化自学意识, 强化党的民族、宗教和民族政策的学习, 自觉践行“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新疆精神。三、认清非法宗活动屡禁不止,成为滋生暴力恐怖犯罪的温床。利用非法宗教活动从事分裂破坏活动,是当前民族分裂主义的主要特点。她们披着宗教的外衣,利用群众朴素的宗教感情,煽动宗教狂热,鼓吹“圣战”,宣传分裂思想, 培植民族分裂势力,干预司法、行政、教育、制造骚乱,哪里非法宗教活动猖獗,哪里就不得安宁。四、在任何时刻都清醒地认识到:宗教信徒在宗教场所内或者个人按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进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都是合法的。五、在本班积极的宣传不能参加任何非法宗教活动, 并积极引导全体师生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倡导大家共同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六、对发生在身边的符合“非法宗教活动 26种”表现特征的非法宗教活动要积极大胆及时举报,对宗教氛围浓厚、妇女带面纱、青年留胡须情况要及时上报。七、严禁在假期纵容、引导子女参与诡秘的地下教经活动。八、禁止在伊斯兰斋月期间封斋。九、对以上行为和无端散步破坏民族团结、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论的人员按照程序法规严惩不贷。十、以上承诺书要求师生确认了解并保证遵守。班级:乌苏市第四小学三年级(6) 班承诺人( 责任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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