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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示范性党支部创建活动方案.doc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条件的党支部, 室内可配备电教设备,包括投影仪、电脑、电视等。(五)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立足岗位作贡献。四、方法步骤 1. 申报。校内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 制定创建活动具体方案报分党委、党总支审批(直属支部报组织部备案)。 2. 设点。 2016 年3 月底,各分党委、党总支对支部报送的活动方案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审,确定 1-3 个党支部作为示范性党支部。 3. 创建。创建活动中, 各示范支部要根据创建活动方案, 求真务实、改进方法、完善制度、活跃载体、突出特色, 切实提高支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党支部的生机和活力。 4. 示范推广。学校将选取有代表性的示范支部将其创建工作的方法经验以及创建活动中形成的各项成果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交流推广。五、有关要求 1. 加强领导。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要把创建示范性党支部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推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要负总责、亲自抓, 带头推示范性党支部建设, 确保示范性党支部建设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2. 务求实效。要紧密结合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 把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建设队伍贯穿于示范性党支部建设的始终。因地制宜开展示范性党支部建设, 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 强化督查。学校党委组织部将采取集中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对示范性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学校”七一”表彰将在示范性党支部中评选出优秀基层党组织。请各党支部于 3月 28 日晚上 12:00 前将本支部活动具体方案报学生党建办公室组织部备案。法学院分党委将对支部报送的活动方案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审, 确定 1-3 个党支部作为示范性党支部。(邮箱: xx) 中国共产党 xx 大学法学院分党委 2016 年3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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