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漏处, 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0. 如在授予合同时发现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还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中标单位必须进行无条件调整,设备清单中有空项、漏项时、招标方有权选择对工程质量和自己有利的形式补充在合同附件中, 中标方不得拒绝, 以上调整和补充、招标方均不增加投资( 投标总价不变)。-9-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一)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用非透明文件袋单独密封, 在封签处加盖公章, 并标明招标单位、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正本、副本等字样。 2、投标文件的外包封上应注明“于 2010 年月日上午 9时前不准开封”的字样。 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 1、 2条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文件中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开标地点有关接收人员。(二)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送交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交有关接收人员。七、开标和评标(一) 、开标要求事项 1、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2、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应出示以下资料: 法人证( 企业法定代表人) 或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原件。(二) 、开标会议程序 1 、与会投标人签到并向招标人资格审查组提交各种资质原件。 2、会议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3、宣布开标会议纪律。 4、主持人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企业和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 5、投标人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6、经确认无误后, 投标人抽取唱标顺序号, 各投标方按顺序宣布投标报价,然后投标人逐一讲标、进行现场演示,并接受评委的质疑。 7、由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共同依据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