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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春增_外国社会学史(名词解释)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3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投入或获得了感情,则关系处于情感性一边,相反,如果互动双方以理智相对待,避免在相互关系中搀进感情因素,则关系处于中立性一边。④先赋性与自获性( 或品质与成就) 。这一抉择涉及到行动者之间作为相互对待基础的识别标准的性质。先赋性的识别标准着眼于对方是“谁”, 即对方的先天品质及其身份背景; 自获性标准主要根据对方“做什么”,即对方的表现和成就来识别和评价对方。⑤私利性与公益性。这一抉择涉及到互动中优先考虑的是哪一方的利益。私利性意味着将自身利益置于优先地位,而公益性则是将对方或整个集体的利益放在优先地位。任何一种制度化的社会关系都是上述五种抉择的某种组合。但这并不意味着各个行动者在特定的情景状况下, 处理具体的人际关系时可以临时或随意的作出这些抉择。帕森斯认为, 特定的社会关系所包含的模式变量组合是既成的和稳定的, 它是由社会文化中价值规范预先规定好的。模式变量的某种组合不是在个体行动者偶然的随意抉择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而是社会文化系统中价值规范的制度化结晶。正是这种制度化的价值规范支撑着社会关系结构。行动者在进入某种社会关系时, 不仅不能随意改变这种关系结构, 而且必须预先通过社会化过程将价值规范内画在蝉的人格系统中, 即了解各色角色关系中社会文化对五对变量所作的抉择, 以便根据具体情景随时调整自己的主观取向。只有符合规范取向的行动, 才能保持互动关系的平衡, 使互动过程得以持续进行, 使行动者顺利的达到目标。由此可见, 模式变量是规范取向在互动系统中的具体表现。模式变量是描述公社—而后者类型的具体变量,是对滕尼斯类型学的发展与深化。五种抉择的组合构成了所有可能的社会关系。这五对变量是相互独立的, 因此, 任意五种抉择的自由组合都可以构成某种独特的关系类型。与“公社”和“社会”相对应的不过是 32 种不同的关系类型中的两个极端类型。模式变量还可以分析处于这两个极端类型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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