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级别的机关之间用顿号, 不同性质或级别的机关之间用逗号, 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主送机关一般在标题下空 1行、左侧顶格用 3 号仿宋体字,回行时仍顶格。(3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部分。正文内容要求准确地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精神, 完整地表达公文制发单位的意图、意见和要求。正文一般置主送机关下一行, 每自然段空 2 字,回行顶格; 数字、年份不能回行。(4 )附件:是正文的附属部分,是补充公文正文内容的材料(包括图表) 。公文如有附件应作附件说明,即在正精心编制仅供参考文下空 1 行左空 2 字用 3 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 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 ×××× ”);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在公文成文日期之后另起一页与正文一起装订, 并在附件左上角第 1行顶格标识“附件”, 有序号时标识序号(如“附件 1”)。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应与正文之下的附件说明一致。(5 )成文时间: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行政机关公文成文日期用汉字年、月、日标全,“零”写为“〇”;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置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置正文右下方,右空 4字。(6 )印章:指正文末尾加盖的发文机关印章或领导同志签名章, 是发文机关对公文表示负责并标志公文生效的凭证。(7 )附注: 一般是对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需注意的事项等情况的说明, 公文如有附注用 3 号仿宋体字, 居左空2 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2. 版记: 一般由主题词、抄送机关, 印发机关、时间、份数和版记反线等要素组成。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页(封四,亦称封底) ,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1 )主题词:是反映公文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上行文应当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