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以最快的速度有序地实施救援和控制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本着“预防为主,快速救援,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凡口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Р㈡本预案适用于凡口矿井下灾害的应急救援处置。Р二、矿山井下基本概况Р凡口矿为地下开采矿山,井深达900米,并且多中段同时开采,年采掘量160万吨以上,掘进16万立方米,充填30万立方米,铅锌金属量14.5万吨以上。Р凡口矿井下生产单位为采矿车间,驻矿井下施工单位有二十三冶凡口项目部、涟邵建工集团、十六冶矿建一处等,日下井人数约1300多人。Р凡口矿井下生产条件复杂,围岩节理发育,破碎、断层较多,地压、涌水、顶板冒落、爆破、坠井、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等事故隐患危害因素较多。经过30多年的开采,目前大部分采场为间柱和难采采场,并逐步向边远和深部矿体开采。井下采矿作业中段多,区域广,顶底柱和难采矿体回采矿量约占年产量的13%,间柱采场回采矿量约占年产量的60%以上,采掘作业面达300多个。采矿方法主要是盘区上向式分层充填法。Р三、井下主要灾害危险点及危害因素Р井下主要危险点有:作业采场、掘进作业面、井下炸药存放点、井下加油站、井筒、各类天井溜井、运输放矿、其他井下作业点。Р造成井下灾害的主要危害因素有:Р㈠地压灾害:在掘进和回采过程中,岩石的完整性受到破坏,井下形成大小不等的空间,破坏了原岩内的应力平衡关系,由于地质条件受原岩的性质、采空区的影响,存在诱发大范围地压活动的因素,这些因素在生产过程中有引发矿体顶底板大范围垮落、陷落及采掘作业面顶板、片帮冒顶的可能性。产生的主要危害有破坏采场或巷道、造成采场或巷道内人员伤亡、破坏正常的生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