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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特殊消防火灾报警系统作业指导书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体灭火器接口、与环控接口及其它专业接口的线路分别加套管并编号,所有编号工作采用专用便携式数字式打码机,应与施工图编号完全一致; 3.2 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少于 20cm 的余量。控制器的外部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应小于 1米,并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应小于 0.5 米。 3.3接线端上的接线必须用焊片压在接线端子上,每个端子上的压接线不能超过两根。 10 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3.4 控制器的交流 220V 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联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3.5 引入控制器的导线要求配线整齐,避免交叉,并用线扎固定牢靠。电缆线芯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 3.6 在控制器的安装过程中,严禁随意操作电源开关,以免损坏机器或导致外部联动设备误动作。十一、系统接地 1、系统接地是抑制干扰的最重要措施,系统接地不良,轻则使系统产生不明故障或火警,重则造成设备的永久损坏。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的接地,按规定设有保护接地和工作接地,凡是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引入有交流供电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要按规定,采用专用接零干线引入接地装置,作好保护接地。严禁将系统接地与保护接地或电源中性线连接在一起。在工程实施中,采用专用接地干线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接地体,采用单点接地方式,综合接地干线用 BV-4 塑料绝缘铜芯线,要求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1欧。 3、工作接地与保护接地都应严格分开,不得利用金属软管作为保护接地导体。所有屏蔽线必须连通,并且不能接地。十二、系统电源本火灾报警系统电源消防中心采用双回路市电 220 V 交流能满足断电、送电自投自复要求;由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互补的两部分组成,备用电源为可充放电反复使用免维护蓄电池,并具备备用电源自投装置,所选购设备备用电源均能满足上述要求。十三、成品保护 1、钢管明敷设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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