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责电工接电,并做好设备接地等措施。 3、对参加屋面作业的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本工程施工特点,熟悉本要求和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通过考核台格后方能上岗工作,主要施工人员应相对固定。 4 、施工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疾病的不得上操作平台工作。 5、屋面作业施工中应经常与当地气象台、站取得联系,遇到雷雨、6级和 6级以上大风时,必须停止施工。停工前做好防护措施,操作台上人员撤离,应对设备、工具、零散材料及可移动的铺板等进行整理、固定并做好防护,全部人员撤离后立即切断通向操作平台的供电电源。 6、防护构造应满足下列要求: 1)屋面施工时,作业人员系挂安全带在屋面挂瓦条处或其他牢固处,和搭设临时用的施工平台。 2)、屋顶洞口(天窗、平窗等)处均要搭设临时防护栏,高度不低于 1.2m ,等高设两道栏杆,并与屋面脚手架做可靠拉结。防护栏杆需满挂密目安全网。 3)、在檐口等高的脚手架上满铺脚手板,并设置一道兜网,在外架内侧设 200 高挡脚板,防护高度超出屋面檐沟 2m, 满挂密目网,使屋面形成封闭的安全防护层。 7、屋面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佩戴好安全帽。 8、施工时所用材料必须保证稳定,可靠。 9、施工完毕后及时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将杂物装袋,运至指定的垃圾站,严禁高空抛物。 10、现场屋面瓦,必须由人工搬运屋面,严禁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和超载堆物,严禁在外脚手架上设置起重设备吊物。 11、在屋面瓦完成后,工人清理瓦的污染等操作时,由于没有脚手架,工人需系安全绳、安全绳固定在烟囱或避雷等处,保证结实、牢固。以上未尽事宜,按北京市安全相关规定执行。针对性交底: 交底人签名职务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签名注: 1 、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 2 、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