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 2011 〕 146 号)。按照《方案》及《通知》要求,到 201 5 年, 基本实现所有县和重点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 全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130 万吨, 新建配套管网约 3000 公里, 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85% ; 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持续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完善城镇垃圾回收、转运体系, 推进垃圾处置及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 强化垃圾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到 2015 年,全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80% 以上, 其中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 以上( 其中南宁、柳州、桂林、北海 4 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7% )。同时, 河池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 2011 〕 34号) ,制定了《河池市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河池市委办公室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持久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通知》( 河办发〔 2011 〕 26号),到 2015 年,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 70% 以上。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工程作为城乡清洁工程、节能减排工程和环境保护措施中优先建设的项目之一, 得到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已列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中。主要编制依据如下: 1、拟建厂址 1/10000 地形图 2、 xx县城乡保洁中心提供的有关建设垃圾转运系统的资料 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GB50337-2003 4、《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27-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