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 1234 ) 1. 伪造证件、证明、档案或其他不按学院规定而取得考试资格的 2. 采取不正当行为或非法手段获取试题内容的 3. 由他人替考的 4. 窃取、偷换、涂改试卷,伪造、变造考试成绩和考试信息的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考试作弊处理( 1234 ) 1. 开考后,在课桌内、座位旁放有翻开的或答卷下面垫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笔记本、复习提纲、纸条等物品者( 不论是否已经抄用) 2. 利用文具盒、衣物或其它物品夹带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笔记、复习提纲、纸条者(不论是否已经抄用) 3. 在桌面、身上、允许使用的考试用品等处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者( 不论是否已经抄用) 4. 违规使用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有文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可用于帮助考试的电子设备者;利用 BP 、手机等设备查看、发送或接收与考试内容有关信息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124 ) 1. 触犯国家法令构成犯罪者 2. 违反校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 3. 多次无故不参加课程考试者 4. 考试作弊,情节特别严重者判断: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正确正确错误专业课可以申请免修错误正确错误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正确正确错误选修课程的学分不能替代必修课程的学分正确正确错误课程重修成绩按 60 分登记,且重修成绩记录重修字样错误正确错误凡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学生,该课程成绩计为零分正确正确错误一次考试中,张某发现题目非常简单,考试开始后 20 分钟就交卷并离开了考场错误正确错误李同学 2009 年3 月份作为新生入学, 2009 年7 月参加了 8 门课程的考试错误正确错误张三的学位论文成绩为合格,一年后申请重修,学位论文成绩提高到了良好错误正确错误对于考务人员在考试当中的违纪行为,考生有权予以监督,并向学院反映正确正确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