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江西省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具体情况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平等、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加快进度、加强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 特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施工工作范围: 1、甲方将 28# 、 29# 、 30# 、 31# 、 32# 、 33# 楼内外墙砌筑项目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按实际砌体每立方 86 元包干。包括二次构件砼浇捣,清理楼面等全部工序。柱、梁爆模除外。 2、除甲方提供机械、翻斗车、照明设施、钻头外,其它工具乙方自备。 3、本工程完工后,所有使用过的全部材料,乙方必须清理至本建筑物 50M 以内的甲方指定地点堆放。二、付款方式: 1、乙方工人进场后,每人每天付给生活费 30元/ 天,工程完工甲方按实际工程量 80% 付给乙方。剩余 20% 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三、工程质量要求: 1 、本工程为合格工程,如达不到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若不及时返工甲方有权请其它人员进行施工,工资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无条件听从施工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调节及安排和指挥。世纪风情四号地块第二项目部第 2页;共 2页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中途退场,后果自负。甲方有权不给予决标。四、安全生产要求: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安排生产,严禁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严禁乘座升降机等,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2、乙方不得使用 16 岁以下童工,55 岁以上老人以及患有不适本工程作业的疾病人员在本工地施工。 4、严禁随地大便,,违者每人每次罚款壹佰元。 5、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听从仲裁部门的仲裁,各负其责。五、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从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工程余款付清自行失效。甲方: 乙方: 2008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