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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赞助商合作协议书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目的。 2.甲、乙双方同意,在对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可能需要接触、了解对方的经营、管理信息,这些信息对双方中的某一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旦泄露,将使某一方丧失竞争优势或处于不利地位,因此,任一方保证对其在工作中知悉到的(不论是对方提供的还是偶然获得的)任何对方的经营管理信息,以及任一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向对方披露的文件、资料和经营、管理、流程、文件,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开、发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泄露;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 3.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期限的限制。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仍应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尊重并保证不侵犯甲方因本项目获得之成果及其所附的一切权益。第五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 3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第六条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北京主航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章)(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地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立路 56号 1号楼 2103 电话: 电话: 010)84804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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