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乙方不得用其他种子代替《红缨子》。乙方将加工好的全部高粱籽必须卖给甲方。甲方在田林县潞城乡验货收购,甲方按 2.4 元/ 斤收购乙方的全部高粱。甲方如违约,乙方有权按合同违约法律有关条款起诉甲方。乙方所发展种植的高粱籽必须无条件的将高粱籽全部卖给甲方,乙方不能转卖他人,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起诉乙方。 4、乙方负责运输《红缨子》高粱籽到潞城乡甲方收购点。甲方按 2.4 元/斤给乙方收购。待乙方《红缨子》高粱籽运输到田林县潞城乡十二桥验收合格后, 甲方将立即货款两清,甲方绝不能找任何理由拖欠乙方高粱款。交货付款方式为每 40 吨结算一次,结算地点在田林县潞城乡十二桥收购点。二、高粱质量标准 1、乙方加工高粱籽必须达到脱粒干净, 晒干, 无杂质、无发芽霉变、颜色为黄褐色,甲方按 2.4 元/ 斤的合同价收购,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收购完乙方的全部高粱籽, 乙方所种植的高粱籽不能达标的《不干净杂质多, 水份超标, 颜色黑或霉变》,甲方将按质论价收购。三、违约责任 1、在每年规定的收购期内, 乙方必须将加工后的全部高粱籽交由甲方收购,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各项合同条款,在该地区绝不能私下和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合作经营红高粱种植和收购项目,更不能私下将红高粱转卖他人, 如单方违约,违约方将无条件的赔偿对方 100 万元人民币,情节严重的可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起诉。违约方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四、不可抗拒因素,甲乙双方经济损失自行承担。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 (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 (签字按指印) 2014 年月日附: 1 、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甲方向乙方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乙方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