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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保证安全生产制定的管理办法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材料浪费的, 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 100-500 元罚款。 5 、检查(1) 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 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 50-200 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 要责任到人) 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 50-200 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 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 否则处以班组长 100-200 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 、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 100-500 元。(2) 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 100-500 元罚款。(3) 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 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 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 50-300 元罚款, 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 50% 以下的经济责任。 6 、责任认定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分 4种: 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 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 50-80% 的经济责任。(2) 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 20-50% 的经济责任。(3) 认定负重要责任的, 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 5-20% 的经济责任。(4) 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 20% 以下经济责任。(5) 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 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6) 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 处以相关负责人 100-500 元罚款。 7 、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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