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管道上设置阀门。 3)引入管的位置应尽量避开花坛和建筑物的大门等。 4)引入管与排水管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 1.0m 。(3 )不允许间断供水的建筑物内,采用环状管网有困难时,可从室外管网的不同侧接两条或两条以上引入管,在建筑物内连成贯通枝状管网,双向供水。(4) 给水管道的位置应靠近用水设备或器具。一般应沿墙、梁、柱平行或垂直布置, 并力求最短。(5)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建筑物的下列位置和房间: 1)遇水能引起爆炸、燃烧或损坏的原料、产品和设备上面。 2)可能被重物压坏或受到振动而被损坏处的地面下。 3)厨窗,壁厨内和木装修处。 4)排水沟,风道和烟道内。 5)电器设备的上方和设备基础下面。 6)给水管不宜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2.2.3 管道敷设(1)给水横管宜敷设在地下室,技术夹层或吊顶内,立管宜设在管道井内。管道井应在每层设检修设施,每两层有横向隔断。检修门宜开向走廊。(2)暗装给水支管可采用墙槽敷设。(3)给水立管,支管及设备的连接管上应装设阀门;全部立管上应装设泄水阀门;在干管的重要部位安装分段阀门。(4) 管道井的尺寸,应根据管道数量,管径大小,建筑平面和结构形式与有关专业共同商量确定。考虑施工安装和检修的必要条件,一般应有不宜小 0.7m 净距的通道。(5) 管道井内各种管道外壁之间的最小净距: 当管径 32 ? mm 时为 0.10 m; 当管径>32mm 时为 0.15 m。(6) 管道外壁距墙面(或沟壁)的最小净距,应不小于 0.1 m,距柱、梁可减少至 0.05 m。(7). 给水横管宜有 0.002 ~0.005 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8) 给水管穿过建筑物的墙或楼板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1)穿过地下室外墙或地下构筑物的外壁时,应加设防水套管; 2)如必须穿过伸缩缝或沉降缝时,宜采用橡胶软管,波纹管或补偿器等方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