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的电力设备、设施损坏所产生的修复、更换费用。 4) 乙方承诺如果甲方未发生上述因人为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损坏,甲方每年需另行支付的维修材料、维修原件费用不超过代维费用总额的 10% ,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但下述因乙方过错所造成之额外增加费用,甲方不予承担: 1)乙方已发现甲方的电力设备、设施异常运行但却未要求甲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损坏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检修。 2) 乙方在季度例行检查时没有按规定对甲方的变压器进行负荷测量而造成变压器、开关、线路损坏的,乙方应负责免费修复。五、其他 1、甲方第一次委托乙方负责上述代维工作的,甲方应先通知乙方到现场对甲方的电力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在乙方认为全部设备、设施均处于完好状态后,乙方才能接受委托;如乙方在检查中发现甲方的设备、设施存在缺陷,则须由甲方委托乙方检修合格后,乙方才能接受委托维护;以后的续托则无须再作检查。 2、甲方在委托期内如有新增设备、设施,则甲方可立即办理新 9 增设备、设施的委托代维手续,代维周期从委托手续办妥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本合同书对甲方的新增设备、设施未约定收费标准,则由双方本着自愿及公平原则另行协商议定。 3、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本协议书中的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合同主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4、本协议书之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5、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6、乙方银行资料: 开户行: 开户名称: 帐号: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松山湖控股大厦 510 签订日期: 年月日 10 附件一: 乙方的报障电话。报障电话: ( 白天) (夜间) 代维期间, 乙方若须变更上述报障电话, 则乙方应于变更前书面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