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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九龙镇总体规划文本【精品资料】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西居住组团。其中镇南居住组团以新建为主, 老镇区组团以改造为主,镇西居住组团以整治为主。居住组团用地面积(公顷) 老镇区居住组团 21.74 镇北居住组团 24.32 镇南居住组团 22.51 规划在各居住组团内部设置一定的公共配套设施,方便居民生活。第 44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公共设施用地 39.87 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 13.29% ,人均 15.95 平方米。镇区公共建筑主要布置于镇区东部,位于 328 国道、东兴路、龙轩路及文卫路两侧,中小学、幼儿园和基层商业网点等分片设置。 1、行政办公用地保留现状镇政府, 整合周围用地, 形成镇区行政办公中心。进一步完善镇区内原有主要办公单位,提高工作效率。 2、商业金融用地镇区商业金融用地集中布置在东兴路、 328 国道及九龙路、龙轩路等, 规划商业中心位于东兴路与九龙路交叉处, 九龙西路为商业街。另外在老镇区保留原有商业形态,重点地段向街坊发展。规划保留现状农贸市场,并在居住区内结合组团布点设置。 3、文化娱乐用地保留现有新建筑,规划在龙轩路与东兴路之间,规划设置文体中心公园,集中布置图书馆、科技中心、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一批高层次的文化娱乐设施。并在镇南居住区内安排一处小型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4、体育用地在九龙镇中学内建设标准田径场、风雨操场、游泳池各一座。结合公园、滨河绿带设施设置体育休闲设施,以满足镇区发展体育活动和居民健身的需求。在规划期内基本保留现有的文体科技设施, 需分散布点的小型活动场所(如录像厅、书报亭、图书室等)可结合商业用地灵活布置。 5、医疗卫生用地原址保留九龙镇医院, 并适当扩大规模, 高标准地完善医疗卫生设施, 符合国家医疗单位标准。在镇区的工业区及居住区内设置小型的医疗诊所。 6、教育科研用地随着镇区用地规模的扩大,参照国家标准在镇区内设置教育机构。保留改造九龙镇中学、九龙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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