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世界经济学笔记重点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3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公正的贸易,有损于非歧视性原则。⑵关贸总协定的积极作用及其局限性(略) 2. 世界贸易组织 1994 年4月 15日, 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 简称“世贸组织”, World anization ) ,以取代成立于 1947 年的关贸总协定。(1) WTO 的宗旨和目标《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序言中, 规定了 WTO 的宗旨是:①提高生活水平, 保证充分就业, 大幅度稳步地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②扩大货物、服务的生产和贸易,③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各成员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 保护环境, 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自成员需要的方式, 加强采取各种相应措施④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 尤其是最不发达的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应地份额和利益。 WTO 的目标在于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贸易有关的投资和知识产权等在内的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以落实 GATT 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所达成的所有成果。(2) WTO 的管辖范围和职能 WTO 的管辖范围包括:①有关货物的多边协议②服务贸易总协定及附件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④贸易争端解决程序与规则的谅解, 即关于贸易争端解决的有关协议及程序⑤贸易政策评审机制,即负责审议各成员的贸易政策法规是否与世贸组织相关协议、条款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 WTO 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负责多边贸易协议的实施、管理和运作, 促进世界贸易组织目标的实现, 同时对所辖的不属于“一揽子”协议(即所有成员签署的协议)项下的诸边贸易协议(包括政府采购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奶制品协议、牛肉协议等)的实施、管理和运作提供组织保障。②为成员间有挂贸易协议的后续谈判提供场所,为各成员就多边贸易关系进行谈判和贸易部长会议提供场所、谈判准备和框架草案。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