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48.664年均总成本费用万元5059.43固定成本万元3861.99可变成本万元1197.445年均销售税金及附加万元658.276年均增值税万元1759.717年均息税前利润(EBIT)万元5894.218年均利润总额万元5830.966序号指标单位数量备注9年均所得税万元1457.7410年均净利润万元4373.2211总投资收益率(%)49.12%12投资利税率(%)54.08%13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52.06%14贷款偿还期建设投资贷款(年)年615项目投资税前指标财务内部收益率(%)50.11%财务净现值(I=12%)38882.27全部投资回收期(年)年3.2116项目投资税后指标财务内部收益率(%)40.39%财务净现值(I=12%)28211.91全部投资回收期(年)年3.6517资本金内部收益率(%)46.62%18盈亏平衡点生产能力利用率(%)39.84%1.8可行性研究的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鼓励类“30万平方米/年以上超薄复合石材生产;机械化石材矿山开采”的项目。本项目通过对大理石和青石的开采及加工,促进台江县大理石和青石资源的合理利用,带动全县大理石和青石矿业经济的兴起,提高对外开放的市场化程度,同时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实现企业的技术升级,促进企业发展。7本报告通过运用定性、定量的分析方法对项目方案的可行性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与论证后,确定本项目方案的主要内容、论证结论、各项财务评价指标均满足行业基准、投资者的要求,并完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节能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本项目投资规模合理,产品市场需求量大,并且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以及抗风险能力,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投资者目标收益率等优越条件。因此,本项目无论在市场、技术、经济上还是在实施上都是完全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