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师院考核 29 人,评为优秀等次 4人,占 14 %;卫校考核 12 人,均为称职等次;进修学院考核 25 人,评为优秀等次 4 人,占 15 %。三、市教育局公务员、职员 20** 年度考核工作特点一是建立健全考核机构,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做到组织保证、时间保证“两个”保证;二是明确考核工作原则,确定科学、规范的考核内容。考核工作坚持五项基本原则:公务员、职员年度考核与年度工作总结和党员“双评”工作同步进行原则,避免工作的重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入手,重点抓日常考核;坚持求真务实、群众公认原则,注重考核组成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考核过程的真实性;科学规范、准确易行原则,力求制定的《安排意见》和《评比办法》的严密性和具体操作的简便易行相统一;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推进考核成果的正确运用,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三是严格标准,规范程序, 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整个考核工作搞好三个结合,抓住五个环节。搞好三个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群众评价和考核小组评价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抓住五个环节:抓住分工环节,建立责任制;抓住规范程序环节,落实五个阶段;抓住认证环节,取得考核的准确性;抓住个别谈话环节,取得评价的真实性;抓住日常考核环节,取得评价的常规性、严密性。四是正确运用考核结果,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由于我们坚持积极探索与实践,使考核的内容、方法与步骤得到了不断改革与完善,避免了工作中的片面性,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群众对考核结果认可。年度考核调动了全体公务员、职员钻研业务、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深入开展、机关建设不断加强。 20** 年鞍山教育事业取得了新成就,全年获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 16 项,市委、市政府表彰 13 项,省直部门奖 45 项,市直部门奖 34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