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6.2.2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 10% , 但不得少于 3间, 不足 3 间时应全数检查。主控项目 6.2.3 隔墙条板的品种、规格、性能、外观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保温、防火、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满足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6.2.4 条板隔墙安装所需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规格、数量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2.5 条板之间、条板与建筑结构间结合应牢固、稳定,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6.2.6 条板隔墙安装所用接缝材料的品种及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施工记录。一般项目 6.2.7 条板安装应垂直、平整、位置正确,转角应规正,板材不得有缺边、掉角,开裂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6.2.8 条板隔墙表面应平整、接缝应顺直、均匀,不应有裂纹、裂缝。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6.2.9 隔墙上开的孔洞、槽、盒应位置准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检验方法:观察。 6.2.10 条板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6.2.10 的规定。表 6.2.10 条板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 mm)检验方法墙体轴线位移 5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检查表面平整度 3用 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立面垂直度 3用 2m垂直检测尺检查接缝高低 2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阴阳角方正 3用方尺及楔形塞尺检查 6.2.11 条板隔墙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部分返修后,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工程,可按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3 经返工重做,重新验收仍不满足要求的工程,不得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