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 编写并提出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初稿。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编写格式详见附录 B-4 。 2 专家组在征询参建各方意见后, 对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并经专家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后送鉴定单位负责人。 3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经鉴定单位负责人审定后正式提交项目法人。 3.3 评价项目 3.3.1 技术鉴定评价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 7 1 对工程形象面貌进行评价; 2 对土建工程的地质条件、设计、施工质量进行评价; 3 对机电工程和金属结构工程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4 对安全监测设计和仪器埋设质量、监测成果和工程初期运用情况进行评价; 5 对工程防洪、度汛和调度运用方案进行评价; 3.3.2 技术鉴定检查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安全鉴定、各阶段验收和技术鉴定中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 2 对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进行检查。 4 评价工作内容 4.1 一般评价内容 4.1.1 工程形象面貌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了解工程勘测设计与审批过程、审批文件、工程建设对蓄水前或竣工验收前应达到的形象面貌要求; 2 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蓄水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要求,并提出评价意见。 4.1.2 工程防洪度汛和蓄水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根据延长后的水文系列资料, 对原设计洪水成果进行复核; 评价工程设计洪水标准及泄洪能力;复核挡水建筑物坝顶安全超高; 2 评价蓄水方案的可靠性及蓄水期满足下游供水要求措施的可行性; 3 评价蓄水阶段工程形象面貌及下闸后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安排; 4 评价初期调度运行方案是否符合防洪安全度汛及综合利用要求。 4.1.3 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枢纽工程各水工建筑物在施工期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与变化, 以及工程区的区域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水库(渠道)渗漏、不良工程地质问题及地震动参数变化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