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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在全县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会上的讲话(摘要)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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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和潜在隐患,切实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迅速、果断、有序处理,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范各种安全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二) 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好基础建设和督促检查的作用。教育部门要按政府安排,统筹调度好建设资金,抓紧对农村中小学危旧宿舍、食堂、厕所和陈旧老化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重点改造, 一时无法全部改造的,要先对重点部位、重点建筑设施在资金上予以保证。要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好班子成员包片、中层干部包乡镇、职工包学校的全员分级责任制度,坚持实行明察暗访, 把指导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层层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 各乡镇政府要发挥好属地管理的作用。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专门对校舍安全的责任予以了明确,要求各市县政府对辖区内校舍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同样,各乡镇政府也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各位分管领导回去后要向党委、政府作专题汇报,并专门研究学校安全工作。要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加强指导督促等措施,切实承担起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职责。对开展的各项工作要做好登记,随时接受县政府的检查。各校校长在工作中,要无条件地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主动作好工作汇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四) 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发挥好专业指导和综合推动作用。要充分发挥好专业部门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由教育、公安、卫生、安监、建设、财政、交通、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联系和沟通,定期通报情况。各相关部门要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主动介入,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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