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党员干部要以人民利益至高无上为基本准则,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心系群众, 把最大多数群众是否赞成、是否受益作为决策、办事的根本依据, 自觉做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忠实代表。金钱是一柄双刃剑,过分看重,就会成为金钱的奴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坚持“富贵不能淫”的谋利取向,不贪不占不索不要,赚钱不越轨、有钱不奢侈。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奉行“当官不发财,请我也不来”的 10 理论,为官一任,贪财贪物,敛富一方,结果贪小失大,亡身破家,教训实为深刻。案例:一位以权谋私、逃避监督,最后陷入泥坑的高官在忏悔录中这样写道:“我是烧死在烟里,醉死在酒里,烂死在金钱里。”原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 2010 年7月 14日接受了公开审理,9月9 日,被判死缓。这位军人出身,主管反腐工作的高官,利用担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兼省纪委书记, 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规定,收受巨额礼金礼品;多次到境外赌博;生活腐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771 万余元;另有共计折合人民币 895 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2010 年7月 30日,贵阳原市长助理樊中黔被判死缓,受贿千万金条 50根。樊中黔利用职务便利,长期大肆收受 50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 1005 万多元, 4 万美元, 0.8 万欧元,港币 24. 8 万元,金条 50根(价值人民币 18万多元)等。其尚有人民币 246 万多元、 25万多美元、 12万多欧元和港币 36万多元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共产党人也有个人的正当利益,但是,共产党人奉行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党的领导干部只能在为党和人民工作之中获得政策和制度规定范围之内的报酬和利益,决不能以权谋私,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