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在赈灾济困的捐助活动中主动捐赠,争献爱心。经培养考察,感觉该同志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信仰共产主义,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可发展入党。培养人签名××× 2009 年 3月 20日(此处时间即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结束时间) 本人及亲属政治审查结论本人及亲属政治历史清楚,审查合格。(政审时间应该比“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时间提前一周多) (此处的时间须迟于或等同政审表或函调回函的时间,同时还应比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结束时间和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晚) 支部书记签名××× 2009 年 4月 12日学习成绩学习态度端正,无补考科目,学习成绩优良。(此处时间与政审时间相同) 培养人签名××× 2009 年4月12日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同志自确定为培养对象以来,表现突出……(写现实表现,如对入党的态度,对党的认识的提高与进步,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如何。政治思想与精神状态, 学习态度及成绩状况,集体观念互助友爱等方面) 经 2009 年4月 10 日支委会研究,一致同意确定××× 同志为发展对象。(此处时间即为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应比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结束时间晚,而比政审时间与入党时间早) 支部书记签名××× 2009 年4月10日入党前公示结论经 2009 年 4月 16 日~ 2009 年 4月 20 日公示,无异议,公示合格。(此处公示时间应为 5 ~7 天,公示开始时间比政审时间晚,结束时间应早于入党时间几天) (此栏落款时间应比公示结束时间晚几天,而比入党时间早几天) 二级党组织盖章 2009 年4月22日注:此表是由党组织填写。(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数≥积极分子数≥培养对象数≥发展入党对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