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一、结对帮扶对象以村(社区)为单位的困难群众家庭作为结对帮扶对象。二、结对帮扶目标和原则从四个方面做好结对帮扶,即每个贫困户家庭至少有一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党员干部上门看望贫困户每半年一次,每年给贫困户家庭送温暖至少一次,党员干部为每个贫困户家庭在“艰苦创业、安居乐业、完成学业”等方面至少解决一个实际问题。要按照因人而异、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组织决定与个人选定相结合,形式多样地开展党员干部与贫困户家庭结对帮扶活动。三、结对帮扶内容 1、认真学习、宣传、遵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响应政府号召。 2、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庭, 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等形式,帮助其增强“造血”功能;帮助帮扶对象增强致富意识和本领,开辟致富渠道,切实改善生活水平。 3、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自理能力的贫困户家庭, 通过发动党员、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四、结对帮扶形式根据帮扶对象年龄、文化等具体情况和经济状况、居住状况的不同,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结对帮扶,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一个党员干部联系一户。主要适用于党员干部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扶贫帮困。根据党员的自身能力和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具体确定党员帮扶贫困户再就业的要求和自助创业的项目、达到的目标、脱贫的时限等任务。 2、几个党员联系一户。主要用于帮扶那些子女无法完成学业、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户。这些特困户,靠一个党员帮扶比较困难,必须由几个党员共同帮助,而且要考虑到党员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工作能力,还要确定主要责任和起主要作用的党员。五、结对帮扶要求党员结对帮扶工作, 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举措。每个党员须根据党支部制定党员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与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并根据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改进、完善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