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工矿企业生活生产用水 1500 × 10 4m 3。 1.6 水库淹没处理、工程占地移民处理水库淹没影响涉及铅山县天柱山乡的檀合村、子源村、邓源村、叠石村 4 个自然村及葛仙山林场、林管站等 2 个林业单位。水库淹没及工程占用耕地共 1250.74 亩,需迁移人口 1273 人,其中农业户口 1148 人。移民安置采取开发农业为主的安置方针,安置去向主要安排在土地资源较为丰富的杨林乡和港东乡。淹没补偿总投资为 5857.43 万元。 1.7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有利有弊:工程在防洪、灌溉、发电和供水等方面均产生巨大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可缓解洪水对杨林中下游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和心理威胁, 为该地区创造更为安全的生活环境;通过水库调节,可提高下游农田的灌溉保证率,提高土地生产能力, 促进农业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发电效益的发挥对铅山县的经济发展也起着促进作用; 另外水库还为水产养殖、休闲和旅游创造了有利条件。除水库淹没造成土地损失属永久不利影响外,其于如施工期施工弃喳、废水气、噪声等不利影响均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减免。总之,不存在影响工程可行性的环境问题。 1.8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中将不可避免压占部分土地、改变原有地貌,对水土保持有一定影响, 施工中产生的弃土石喳, 可能引起水土流失, 影响河道泄洪能力等, 本工程施工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包括工程建设征用或租用的林地、荒坡等,共计 168.15 hm 2 ,其中林地 158.70 hm 2、荒地 9.45 hm 2 。通过制定相应的对策,对施工区、灌区、移民安置区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植物等防治措施, 可减少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 以其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 实现工程建设与水土保持建设的协调发展。第二章设计基本资料 2.1 水库枢纽工程的主要特征值正常蓄水位 252.00 m 防洪高水位 254.7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