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程序,但商家大多数采取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楼的伎俩,目的是让消费者先签了收楼认可书再验楼,等发现问题时购房者后悔已不及,而商家的主动性更大责任更小。对策:针对这种陷阱,购房者在定合同时就应该将先验房再收楼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不收楼。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商家要求一定要先签文件,则可采取变通方法,在每份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出现什么情况,也可灵活处理。陷阱三:疲劳战——呵呵,复地通知咱28/29号请假去接房,估计就是安的这个心,不要上当!对策:应对这种伎俩的方法是莫被收楼现场的人山人海吓怕,最好与发展商另约时间;如没法再约时间,可采取“人多好办事”的战术,请来多位老友亲戚一起亲临现场,大家分工合作,分头排队,发现的问题自然会更多些,一举两得。陷阱四:灰尘满积因为这层土,你可能就忽略了好多质量问题。对策:扫去土或往地面冲水,一方面可冲去泥层,看清地板质量,另一方面也可测测地板的水平状态及排水状况。陷阱五:大事化小无论你在验房时发现了什么问题,陪同验房的人员第一句话总会说:“这没什么,小问题啦,我们到时让人整一整就可以了。”还直拍胸口让购房人放心,不用写进验收文件里。对策:不管陪同人员如何口舌如簧,如何信誓旦旦如何套交情,你都要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与表格中记录下来,如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要自备纸笔,将有关问题一一记录,并写清自己的意见,再与发展商交涉。陷阱六:巧立名目的收费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除合同注明的煤气、有线电视及宽频网这三项开户费应自交外,其它收费按相关规定交,不合理的收费不交。1、水电开户费、电话安装费、信报箱费:属配套设施,不应交。2、垃圾自运费、装修押金:按相关规定单项交。3、公共设施维护费、水电押金:不合理不应交。4、物业管理费:按相关规定交,从交付使用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