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金额达到合同价值80%的当月。G=M*B/(合同价*60%)。2.材料预付款:根据合同条件规定,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以供购进将用于永久工程中的各种材料设备之用,并且不计利息。1)支付条件:a.材料设备将被用于永久工程。b.材料设备已运抵工地现场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承包人的生产场地;c.材料设备的质量和存放方法均满足合同条件。D.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材料设备的费用赁证或支付单据。2).支付方法:一般在期中支付中按票据法进行支付,支付票据的75%。3).材料预付款支付的注意事项:a.单项材料预付款价格不超过清单报价。b.累计支付材料预付款的材料设备数量,不应超过工程所需的实际总数量,否则属于不合理支付;c.预付款材料设备的品种应与工程计划进度相匹配。4).材料预付款的扣回:材料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采取逐月同时进行的方式。3.保留金:1).保留金的定义及作用:保留金是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条件的规定,从支付给承包人的付款中替业主暂时扣留的一种款项。设置保留金的目的在于使承包人能完全履行合同,如果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则扣除额就成为业主的财产。显然,这是对业主的一种保护措施。(注意强调:只对永久工程款才扣留保留金。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价格调整、费用索赔等四项费用。)2)保留金的扣留:一般在期中支付中进行。从第一次付款开始,业主每次从付给承包人的款额中,按其中永久性工程的付款金额的10%扣回,直到累计扣款额达到合同总价的5%为止。3).保留金的使用:保留金主要用于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内,应当由承包人支付的各种费用。4).保留金的返还:a.当颁发整个工程的交接证书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把一半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并出具证明,在退回的保留金中应当扣除已经使用的保留金金额。b.当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满时,另一半保留金将由监理工程师开具证书退还给承包人;4.索赔费用(另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