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设计列入重点审查内容,设计深度不符合要求或未编制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设计专篇的设计图纸,不予核发审查合格证书。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威海市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洪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成员:市质监站,市建管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科、勘察设计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站,杨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区市建设局要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执行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情况每年6月、12月底前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开工前,应把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和要求,作为监督工作重要内容列入监督计划并交底;施工中,通过抽查、巡查、专项检查等手段,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竣工验收时,把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监督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三)狠抓落实,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各区市建设局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对专项治理效果达不到要求的,要根据情况给予停工整改、不予竣工验收备案等处理,并对责任单位的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控;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按规定进行处罚,及时进行网上通报曝光。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总结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与企业信用评价考核等挂钩,对获得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的企业在信用评价考核时给予加分;对工作开展不积极、专项治理工作效果不明显或者因质量问题被购房业主多次、群体投诉的参建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在信用评价考核时给予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