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职责(1)、安全科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项目部处理应急事件。(2)、相关部门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配合实施。(3)、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承担施工现场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4、工作程序(1)、项目在编制施工技术文件时,应确定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潜在隐患和任何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并对显现或即将出现的影响施工的不安全因素制定防范措施。(2)、工程开工前由公司安全科组织人员,对生产和服务工程中的各主要环节进行排查,评审,符合条件后,发布开工令。(3)、项目专职安全员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对安全环境及现场安全条件,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4)、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作出预防,确定救护措施。5、应急预案(1)、为防止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发生,以及一旦发生后有条不紊的开展抢救、抢险工作,尽可能的防止或减少造成的危害。安全科应组织公司相关部门、项目部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应急预案,经公司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2)、应急预案、措施的落实公司各项目部通过培训、学习、交底、公示,演练等多种形式,各全体员工传递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知识,以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3)、各项目部应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应急预案中的预防措施,确保人员、设备、设施等到位。6、应急响应(1)、应急响应的启动:出现环境和安全紧急情况时,现场当事人或发现人立即报告项目部及公司安全科有关人员,并根据事故大小及管理级别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按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和设备、设施、设法控制事件发展,将可能造成的危害将到最低。(3)、同时联系社会急救组织,拨打110、119、0电话报警。7、应急响应的主要内容:立即抢救伤亡人员,就地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积极组织人员抢险救情,并对周围财产、环境采取必要保护措施;立即停止作业,疏散人员;设安全警戒线并保护好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