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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厂建设可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5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3)库容应保证填埋场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特殊情况下不应低于8年;(4)交通方便,运距合理;(5)人口密度、土地利用价值及征地费用均较低;(6)位于地下水贫乏地区、环境保护目标区域的地下水流向下游地区及夏季主导风向下风向;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1)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2)洪泛区和泻洪道;(3)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500m以内的地区;(4)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河流和湖泊50m以内的地区;(5)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民用机场3km以内的地区;(6)活动的坍塌地带,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灰岩坑及熔岩洞区;(7)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和国家、地方自然保护区;(8)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生物学研究考察区;(9)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3.1.2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厂选址。处理厂厂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恩施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域环境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等专业规划要求;(2)与恩施市的大气防护、水土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3)交通方便,运距合理;(4)人口密度、土地利用价值及征地费用均较低;(5)位于地下水贫乏地区、环境保护目标区域的地下水流向下游地区及夏季主导风向下风向;处理厂不应设在下列地区:(1)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2)洪泛区和泻洪道;(3)活动的坍塌地带,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灰岩坑及熔岩洞区;(4)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和国家、地方自然保护区;(5)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生物学研究考察区;(6)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3.2场址确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厂、建筑垃圾消纳场定在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何功伟村,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厂建在该村后湾前部(靠近公路),建筑垃圾消纳场建在后湾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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