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的义务和权利1、按约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与设计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2、乙方设计人员到甲方现场工作,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并给予协助。3、乙方在设计工作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特别是在进行现场勘察或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时,甲方应指定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使设计工作顺利进行。4、甲方应为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协调好企业内部及设计有关的外部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条件。5、甲方对乙方设计人员中涉及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提出回避。六、乙方的义务和权利1、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设计,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林木采伐作业书负责。2、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设计结果,严守秘密。3、乙方按约定时间提交设计书。若因甲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乙方有权延长交付设计书时间。4、在设计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需要乙方返工,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设计费用和延长出具设计书时间。七、违约责任1、如因乙方原因终止履行本约定,其所收费用应退还甲方;如因甲方原因终止本约定书,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且按照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收取相应的设计服务费用。2、甲乙双方如因一方违反本约定书,应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设计服务费的10%支付;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八、争议的解决因本约定书或执行本约定书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约定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约定书自乙方提交设计书并由甲方付清余款时废止。如遇特殊情况,其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议定。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负责人: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地址:地址:邮编:邮编: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