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自觉履行责任。院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总支的主体责任、人事、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和各支部、各科室的工作责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形成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局面。一是落实好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在我们医院,院党总支和院委班子是主体,承担着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我是第一责任人,院“两委”班子是主要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在管好自己、当好表率的同时,对分工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行风建设工作要多研究、多深入,要细问常查,常督导、常指导,不留空白带,不做甩手掌柜,自觉种好“责任田”,当好领头羊。二是落实好监督责任。医院监察室要真正履行监察的职责,要深入研究,定期向院党总支提出建议意见。主动协助院总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严肃查处医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和收受“红包”、“回扣”问题。全院上下要自觉主动地接受上级单位、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自觉整改存在问题。三是要落实好部门纠风工作责任。各支部、各科室负责人是党风、行风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要把行风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各支部、各科室要确保行风建设工作有人管、有人干,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履行职责,要把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全面强化各级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志们,做好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和卫生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纪委和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良好的作风、严明的纪律,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把我院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做实做好,确保取得新的成效。要以党风廉政建设的优秀成绩向卫生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上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