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在工作中没深刻领会到应担负的职责任务,警服上身无形中就助长了自身的特权意识,不仅不带头遵纪守法,甚至开特权车,如开警车随意拉警笛、不带证件、不系安全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特别是在工作中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上时常出现“冷、硬、横、推”等现象。缺乏必要的敬业精神及奉献精神,甚至于出现了为了私利而做一些有悖于自己职权内的事,使得整个协警队伍中出现个别伤害群众感情的事例,极大地损害了交-警队伍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三、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1、没有把好聘用协警的”进口”。协警的工作性质决定其应当具备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较高的文化知识以及较好的身体素质,具备勤奋工作、勇于奉献的吃苦精神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忽视了这些基本要求。由于受到人际关系等社会各方面的影响较多,把聘用协警作为解决民-警和相关单位人员子女暂时就业的一个渠道,导致对聘用协警员的考察、考核流于形式。2、没有开展必要的岗位培训。协警的工作性质虽然是协助民-警工作,但其基本素质决定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但是协警在聘用后往往是进行几天的队列训练就匆忙上岗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也不能保证协警按时、定期参加培训,往往是边干边学,造成工作效率和质量无法保证。3、日常教育管理无章可循。虽然支队和大队都制定了协警管理办法,但是这些管理措施因为缺乏系统配套的监督制约措施,形不成系统的、规范的制度,因此使管理往往流于形式。4、用人机制不完善。用不用人,用多少人,工资待遇怎样等劳资问题缺少政策依据和法律保障;录用和辞退不规范;时常加班加点却得不到相应的报酬;凡此种种,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协警的工作积极性。5、入警动机不纯。有的协警认为临时工干临时活,干好干坏都无所谓,大不了走人。有的人目的不纯、动机不正,存在穿上警服捞一把的思想,因此造成部分协警吃拿卡要、违规违法办事的现象屡禁不绝。更有甚者认为反正是临时工,出了事一走了之,换个地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