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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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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楼大门,禁止学生出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应立即向学生工作部(处)及相关应急处理机构汇报,启动学校应急预案。(五)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为防止和及时处理学生宿舍区发生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集体罢餐、罢课、聚众闹事、未经批准集体外出等各类学生群体性事件,相关工作人员按以下要求进行处置:1、做好预防。(1)宿舍楼管理人员、兼职辅导员、学生信息员要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尤其是在国内外发生重大事件、重大节日、学校举办重大活动、毕业生离校等敏感时期,全体宿舍管理人员要深入学生宿舍走访了解,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变化情况。(2)宿舍楼管理人员、兼职辅导员、学生信息员一旦在学生宿舍楼发现影响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可能引起学生群体性事件的大、小字报、标语、横幅、言论等信息时,要立即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汇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进行调查后,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处)汇报,由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置,做好群体性事件预防工作。2、迅速报告。一旦发生学生群体性事件,宿舍楼管理人员应立即向物业公司主管人员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告。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接到报告并进行调查了解后,立即向学生工作部(处)报告,同时向学校保卫处和各学院进行报告。如事态比较严重,学生工作部(处)应立即向分管校领导报告。3、妥善处理。(1)相关部门和学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启动学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2)相关学院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一线,做好学生思想安抚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扩大。(3)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协同保卫处、学生处对事件发生原因、过程进行调查,并将相关调查结果报校领导。(4)学生工作部(处)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经校领导批准后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5)学校宣传部门要做好媒体采访及新闻报道工作。五、本应急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二〇〇九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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