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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简版)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诚信大家谈”社区论坛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实施部门:市高昌街道党工委、市老城街道党工委)二)征集各行各业群众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比较常用的,群众比较喜欢,使用比较普遍、语言鲜活、富有哲理的“吐鲁番市文明用语”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实施部门:市广电文体局)三)开展“感动吐鲁番—十大道德标兵”评选活动。评选在公民道德建设实践中,切实以实际行动在精神文明建设、援弱助残、捐资助学、关爱生命、关心未成年人成长、教育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精神和事迹比较感人的十名道德标兵。(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实施部门:市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高昌街道党工委、市老城街道党工委、各乡镇场党委)五)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标兵户”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实施部门:各乡、镇、场党委)评选标准:在“十星级文明户”的基础上,做到家中“四净三齐一无味”(即室内墙净、地净、门窗玻璃净、家具净;家具摆放整齐、衣物叠放整齐、灶具整齐;室内无异味)。六)开展“传承雷峰精神,实践先进性,构建和谐社会”学雷峰青年志愿者活动(牵头单位:市团委,实施部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七)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牵头单位:市妇联,实施部门:市文明办)1、市广播电视文化体育局要时刻关注公民道德建设月系列活动的开展情况,派出骨干记者主动与市文明办和活动单位联系,及时宣传报道各项活动动态,在广播营造宣传声势。2、活动相关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加强相互协调配合,要把各项活动作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3、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将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总结以简报、信息的形式上报市文明办,并注重活动音像、图片、文字资料的收集、保存和归档。4、市文明办将适时对活动实施责任单位各项活动的准备情况、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活动结束后向全市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精神文明建设检查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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