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培训制度为提高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的意识,防止和减少各类环保事故,制定本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和部门,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进入公司各单位和部门的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参观和实习的人员。2、公司环保科负责对各单位和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3、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环保科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科设环保员一名,车间安全员兼环保员。4、新入厂的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环保知识培训,主要内容为:⑴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章制度;⑵环保知识;⑶公司环保情况及物料危险特性介绍;⑷公司环保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⑸环保设施、设备岗位操作规程;⑹典型环保事故案例。5、环保培训的形式分为脱产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6、公司职工每年至少应接受一次环保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7、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环保教育工作负责。8、每年初公司制订环保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不断了解职工对环保工作的需求,每半年总结一次,根据汇总结果及时修改培训计划。保证环保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9、应建立健全《职工环保教育管理档案》,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的签名。10、对认真开展环保教育并在防止环保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11、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环保教育的单位进行处罚,环保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12、公司各级领导应积极引导、鼓励各级人员加强交流,不断学习环保专业知识。某某化工有限公司某某年某月某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