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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6)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变。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第十条的内容协商约定为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工程进度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元)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合同签订当日%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前%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2.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第六条施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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