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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治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3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条款的内容、格式、表格和图纸资料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2招标文件包括发出的补充(答疑)文件。13.招标文件的修正、澄清与投标答疑13.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需要招标人澄清和解答,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以前将需澄清及答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将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只对书面问题做出答复。答复内容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问题来源)。13.2在距投标截止时间的15日前的任何时间,招标人可以发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内发补充通知,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也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13.3补充(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13.4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答复结果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确认已收到该答复结果。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4.招标文件的解释14.1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14.2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有互相矛盾的地方或认为文意含糊不清时,应按第13.1的规定进行处理;在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中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论和结论概不负责。14.3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误解或忽略而发生的任何风险和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14.4当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时间上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4.5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补充(答疑)文件后,必须按照投标须知13.4款规定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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