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超过60mm。 2、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3、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体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体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4、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5、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案卷文件编号 1、卷内文件均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图标栏一律在右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卷内目录编制: 1、卷内目录式样如《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图A3所示。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 4、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文号或图样图号、设备代号等。 5、文件题名:填写科技文件材料的全称。 6、日期:填写文件材料形成的日期。 7、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面之前。卷内备考表的编制: 1、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如《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图A4所示。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3、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主要说明卷内文件复印件情况、页码错误情况、文件的更换情况等。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可不必填写说明。4、立卷人:由责任立卷人签名。5、立卷日期:填写完成立卷的日期。案卷封面的编制: 1、案卷封面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案卷封面的式样如《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图A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