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由于电子邮件证据的易修改性和对电子载体的依赖性,因此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包括电子合同的磋商、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需要注意:1、事先约定使用某种电子方式传递交易文件;2、尽量使用企业自己的网站邮箱,不要使用免费邮箱,以免数据丢失;3、保管好电子密钥;4、保存全部与交易有关的电子邮件在邮箱服务器中,绝对不能使用OUTLOOK等桌面邮件工具下载删除服务器内容,特别是有争议的交易,在保存的同时还要打印出纸质档案保存,交易履行完毕继续存档;5、取证时必须通过公证机关登录邮箱服务器或在线网站浏览、下载取证。(四)、电子商务合同纠纷案件的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中的争议处理和法律保障问题一直都比较棘手,目前国内尚无一部法律法规来规范,因此,发生电子商务合同纠纷后目前还只能选择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出台以后,又一个新的概念“在线争议解决机制(OnlineDisputeResolution,以下简称ODR)为这一难题提供了思路,但我认为,这种方式的推行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其民间调解的法律效力问题可能是最大的弱点。简单说,ODR是利用网络解决各种争议的总称,它主要包括在线仲裁(OnlineArbitration)、在线调解(OnlineMediation)和在线和解(OnlineNegotiation)三种方式。虽然ODR行业已经兴起,但绝大多数ODR提供商都在于美国和欧洲,在中国它几乎还是一片空白。中国的在线争议解决机制还刚刚起步,也仅仅只有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等提供针对网上域名争议的在线解决方式,几年来裁决了不少域名争议案件,但并不是真正的电子商务合同纠纷。2004年6月,我国第一个专门的在线争议解决机构“中国在线争议解决中心”正式成立,但该中心目前也仅仅处于逐步完善各项解决机制的阶段,还不能真正为网络电子商务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