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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靠的防火措施。工棚内不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后执行,明确管理责任。Р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Р6、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时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I OM。静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Р7、用火审批Р①、审批程序:凡是从事电、气焊切割及其他需动火作业的,要有用火证和操作证。动火前,必须先填用火申请表,由工长、防火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生效,同时要清除作业点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材。否则,不准进行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Р②、审批内容:“用火审批证”中必须注明用火人、用火时间地点、消防措施、灭火器材配备等。Р③、“用火审批证”由看火人收执。Р8、易燃、易爆物品管理Р①、按规定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备足灭火器材设备。Р②、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Р③、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原则》。Р④、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楚。建设工棚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Р⑤、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Р⑥、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Р⑦、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保证安全。Р⑧、暴雨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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