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含3 次)以上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Р418.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条件包括:初中及以上学历;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等。Р419.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的考核,60分为合格。Р420.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的考核,70分为合格。Р42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安全操作技能考核。Р42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的,为考核合格。Р42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实习操作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Р425.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由上海市安质监总站负责。Р426.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理论技能考核机构为上海市建设行业岗位考核指导中心。Р427.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负责《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办证与发证工作。Р428.本市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施工脚手架(普通、附着升降式)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吊篮安装拆卸(操作)工;桩工机械安装拆卸(操作)工;建筑焊割(操作)工;建筑电工;普通脚手架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架子工。Р429.本市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24小时的继续教育培训。Р430.本市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连续一年内有2次违章记录的;或因违章操作,导致发生财产损失事故的;或因违章操作,导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必须通过定点强化培训经考试后方可上岗。Р431.本市规定,被依法处以撤销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操作资格证书。Р432.建筑企业自有技术工人是指与本企业签订固定期限一年及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持有劳动保障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务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