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有关规定的一律不予发放,对消防安全前置条件,我们更是严格把关,如果没有消防核准审批同意,我们坚决不发给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我们经常对娱乐场所进行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函告相关部门。对经营场所所在区域,面积不符合规定的也不予发放,对新办许可证的业主或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和安全经营培训,从源头抓好文化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三、积极开展全县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生产经营大检查工作。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春节和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立即组织文化市场办的同志开展安全生产经营大检查,对全县文化娱乐场所进行逐一检查,特别是对剧院、礼堂、录像厅、歌舞厅、网吧等可容纳50人以上的重点场所做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检查中,对存在问题较严重、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督促其尽快整改,如不整改则下令立即停止经营活动。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治安、消防规定进行排查,绝不走过场、留死角,坚决杜绝任何违法违规经营现象的发生,确保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经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共出动检查7次,检查250家,出动检查人员74人次。四、加强联合执法整治。为进一步做好此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局还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Р作配合,由县政府牵头,组织了文化、公安、工商三家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全县娱乐场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加大了对娱乐场所的的合法经营和安全工作的整治力度。五、存在问题: 1、一些娱乐经营场所消防设施残旧损害,经营业主没有经常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更换。 2、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文化市场随之繁荣壮大,市场管理工作纷繁复杂,工作量明显增多,而目前管理人员相对很少,力量薄弱。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开放大局和政治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天大的事。我局将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不懈、尽职尽责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