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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2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试验和投运前,应进行1.5Um/ (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或1.9Um/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电压下的空载电流测量,其增量不应大于出厂试验值的10%。Р10.2.3.3 电流互感器的一次端子所受的机械力不应超过制造厂规定的允许值,其电气联结应接触良好,防止产生过热性故障、防止出现电位悬浮。互感器的二次引线端子应有防转动措施,防止外部操作造成内部引线扭断。Р10.2.3.4 已安装完成的互感器若长期未带电运行(110kV及以上大于半年;35kV及以下一年以上),在投运前应按照预试规程进行预防性试验。Р10.2.3.5 事故抢修安装的油浸式互感器,应保证静放时间。Р10.2.4 互感器的检修与改造Р10.2.4.1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油浸式互感器不应进行现场解体检修。Р10.2.4.2 油浸式互感器检修时,应严格执行《互感器运行检修导则》(DL/T727-2000),要注意器身暴露时间不得超过规定,复装时必须真空注油,其中绝缘油应经真空脱气处理。Р10.2.4.3 老型带隔膜式及气垫式储油柜的互感器,应加装金属膨胀器进行密封改造。现场密封改造应在晴好天气进行。对尚未改造的互感器应在每年预试或停电检修时,检查顶部密封状况,对老化的胶垫与隔膜应予以更换。对隔膜上有积水的互感器,应对其本体和绝缘油进行有关试验,试验不合格的互感器应退出运行。绝缘性能有问题的老旧互感器,退出运行不再进行改造。Р10.2.5 运行维护及缺陷处理Р10.2.5.1 对硅橡胶套管和加装硅橡胶伞裙的瓷套,应经常检查硅橡胶表面有无放电现象,如果有放电现象应及时处理。Р10.2.5.2 运行人员正常巡视应检查记录互感器油位情况。对运行中渗漏油的互感器,应根据情况限期处理,必要时进行油样分析,对于含水量异常的互感器要加强监视或进行油处理。油浸式互感器严重漏油及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电容单元渗漏油的应立即停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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