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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系统副局长先进典型事迹材料(精简篇)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指导下,结合基层实际,大胆实践,创新建立了三公示长监督机制,将城乡低保对象长期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有效地解决了错保、漏保等问题的发生,实现了低保工作的阳光运作、公开公正。二是构建低保专网,实现城乡低保管理的网络化。为推动城乡低保信息化建设,我认真学习先进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组织人员专门研发了五莲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民政局安装了中心服务器,为处乡镇配备了微机、复印打印机、数码相机等器材设备,在县、乡之间铺设了专线,实行数字化处理、网络化传输,形成了以县民政局为核心,覆盖全县的城乡低保专网。乡镇将低保有关材料传入系统后,县民政局通过网络可即时接收乡镇上传信息,随即进行网上审核,再辅之以其他方面的调查核对,即可完成网上审批。低保对象家庭状况发生变化时,通过系统设置的调整功能,适时完成低保对象的新增、调整和注销,实现了网上管理。期间形成的信息资料,全部自动记录存入系统,自动生成低保信息数据库,可随时查询任何一名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实现了网上查询。低保信息系统的运行,为低保工作减负减压,既降低了工作成本,又提高了工作效率,起到了提速增效、公开公正、群众满意的效果。三是建立网络核对,提升低保审批的准确性。研发了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9个核对部门联网,实现了社会救助申请人房屋、车辆、存款、工资收入等家庭经济状况的网络核对,保证了核对及时准确,提高了政府救助的公信力。特别是通过全县7家银行核查救助申请人的存款,化解了多年来银行存款核查难的问题,实现了居民存款核对工作的重大突破。自去年部门联动核对机制实施以来,共对357名新增和810名原有城市低保对象进行核对,共查实1名申请人房屋、工商经营、银行存款等方面存有问题,不符合低保条件。通过实施网络核对,新增低保对象审批驳回率由22%提高到32%,原有低保对象复核注销率由8%提高到15%,大大提升了低保认定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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